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4名。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8日之前出生(含7月8日)。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招考单位已根据用人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考单位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8日之后(不含7月8日)出生。
4、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在报名时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24年7月8日)。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
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录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3、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一区)人事股(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联系电话:88661380)。
电子邮件地址:wrsk@gaoming.gov.cn
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报名时间,请考生发出电子邮件报名资料后,拨打联系电话88661380,确认考务组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核验,交复印件一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
(2)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原件核验,交复印件一份(报考职位要求的提供)。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发送电子邮件的考生,笔试当天带原件到集中地点核验。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卫生健康局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考试
需考笔试、实操考试、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实操考试对象。
实操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在内的能力测试。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满分100分,实操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实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
4、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实操考试成绩、学历层次、资格证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已经就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在体检前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提供按弃权处理。
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录用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在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及考试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或需要投诉的,请致电:0757—88661380。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7日